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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约国内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新政发文后的第一单,这意味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税优健康险惠民新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此次国内税优健康险第一单的客户来自北京的国企员工李先生,他购买的是人保健康推出的一款可保终身的互联网专属税优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人保·终身护理险”。据人保健康总精算师温家振介绍,以26岁的李先生为例,他购买的终身护理险如选择20年缴费,每年交2400元,累计交费4.8万元。如李先生个税税率为20%,他在交费期内每年可申请退税480元,累计可省税9600元。本次改革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大到长期护理保险,用税收减免政策助力商业护理险发展,有利于激发护理险产品创新供给,实现了互联网渠道销售护理险的重大突破。
2015年12月,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通知》,2016年税优健康险正式试点。2023年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策自8月1日起实施。
根据税优健康险新政策《通知》,调整后的税优健康险实现了两个“扩大”。第一,适用于个税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范围扩大,涵盖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大众可选择的保险种类更加丰富。第二,被保险人群体也进一步扩大。投保人既可以为本人投保,也可以为其配偶、子女,父母投保。既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又丰富了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保险保障。同时《通知》为体现惠民性,还给出了“两限一不限”。“两限”,一是指《通知》设置了较高的医疗保险赔付率要求,从政策层面保证了税优医疗险较高的性价比。根据《通知》要求,医疗保险产品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的80%,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医疗保险业务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险公司报送该类产品时,应当提交费率合理性说明材料,说明材料须由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二是新增了最低保险期限,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从政策层面保证了税优健康险保险保障的长期性。“一不限”是《通知》不再要求税优健康险使用示范条款,将产品设计交给市场主体,保险公司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享有更大的产品设计自主权和产品创新空间。
据介绍,8月1日税优健康险新政策实施,人保健康首批推出的10款税优健康险产品,全面对接在职人员、少儿、老年人、带病体等各类人群,产品类型实现了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及疾病保险三个税优险种的全覆盖。据温家振介绍,首批推出的10款税优健康险产品,侧重在人保健康产品品类和经营经验较为丰富的护理险和医疗险两个险类上。基于人保健康长护险业务的行业领先优势,公司针对消费者生命周期内不同阶段护理需求的不同和护理险产品适用场景的不同,为不同年龄段设置了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护理保障,开发了终身护理险和定期护理险两款税优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邵利铎表示,税优健康险新政策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将个税优惠和普惠型健康险结合,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进一步提高民众的健康保险保障水平。人保健康积极发挥公司专业和渠道优势,全面部署、倾力推动,将优惠政策真正转化为惠民的红利。(经济日报记者 于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