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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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23,460
万元,世德港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德港航”)以货币出资22,54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煤炭运输方面竞争力,完善港口服务功能,本公司拟与世
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世德港航组建合资公司。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0万元,本公司以实物资产认缴出资23,46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51%;世德港航以货币认缴出资22,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世德港航是世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合资公司投资协议主体。世德集团是以煤
炭贸易、物流运输等业务为主业,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强大的集疏运体系,通过铁
路直达、铁水联运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煤炭供应链综合服务的大型综合企业,也是本公
司的重要客户。
公司名称: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5H60E7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至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52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关业务;广告发布;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检
验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报检业
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
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
船、普通货船运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主要业务:装卸搬运;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煤炭的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及股权情况:本公司以实物资产认缴出资23,460万元,持股比例51%;世德
港航以货币认缴出资22,540万元,持股比例49%,具体出资情况以双方签署的合资合
同为准。
实物资产包括石臼港区南作业区部分泊位以及流程化堆场,根据“卓信大华评报
字(2023)第920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截止基准日上述
拟出资和转让资产账面价值合计81,173.00万元,评估价值93,043.96万元,经出资双
方同意,以上本公司所涉资产按评估值进行认缴出资,未作为实物出资的部分资产按
评估值由合资公司贷款购买。待实物资产出资到位后,本公司将所持51%股权划转至
下属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以上工商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要求及经营期限
注册资本金由出资双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一次性出资到位,双方应按照认
缴股权比例同步出资。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日期,经营期限为30年,期满后出资双方可重
新商定。
(二)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设立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其中董事会由5名
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3名,世德港航委派2名。董事长由世德港航推荐,董事会
选举产生。设监事2名,由出资双方各委派1名。设总经理1名,由本公司委派推荐;
设副总经理2名,由出资双方各推荐1名;设财务总监1名,由世德港航推荐。设财务
经理1名,由本公司推荐。
(三)违约责任
由于合资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
的合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资各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合资各方分别承
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各方不得抽回出资,如因抽回出资或其他违约行为给合资
公司或合资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托世德集团的货源优势,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巩固日照港作为瓦日线
最主要的出海口,进一步畅通煤炭物流通道,完善港口服务功能,助力本公司打造港
口煤炭物流运输新格局。
本次投资为本公司以实物资产作价出资,价格公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
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风险因素:一是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二是合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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